江蘇一企業噴塑廢氣處理設備設施不運行,被罰十萬!
江蘇一企業噴塑廢氣處理設備設施不運行,被罰十萬!日前,江蘇省常熟市某金屬制品公司一設備電源開關“不在正確位置”,導致廢氣直排,被罰款10萬元。

工業揮發性有機廢氣治理,是控制臭氧污染,改善提升大氣環境質量的重要舉措。自今年8月初開始,常熟生態環境執法人員持續開展了“綠網+號”、突擊夜查等涉VOCs企業檢查專項行動。
執法人員日前對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執法檢查時,發現其1號噴塑生產線設備正在生產,配套建設的活性炭+光氧催化裝置電源開關處于關閉狀態。
該公司1號生產線的主要生產工藝為打磨—噴塑—烘干,其中烘干工段會產生有機廢氣,廢氣經活性炭+光氧催化裝置收集處理后排放,污染物主要為非甲烷總烴。檢查時,1號生產線正常生產,然而配套的廢氣治理設施卻沒有運行。
“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,應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,并按照規定安裝、使用污染防治設施;無法密閉的,應當采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。”執法人員說,該公司違反了《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相關規定,現已被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,并依法處以罰款10萬元。